志愿服务 传播正能量

  志愿者——爱心的代名词。联合国是这样对它定义的: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简单说,就是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私奉献的人。2013年12月,全国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把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制度,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各地迅速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精神,将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向高潮。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将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传递社会正能量,共筑中国梦。

  我市开展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城市活动以来,各行各业的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较快,已成为社会服务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各行各业的志愿者在社会生活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在推动社会文明进程和谐发展中积极传播正能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将志愿服务健康、有序、规范的发展,不仅仅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还要将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才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中央文明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中,不仅给了广大志愿者一种社会认同和归属感,也提出了要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在《意见》的指导下,我们要贯彻落实,建立志愿者各项制度,搭建拓宽志愿服务平台,整合志愿服务资源,完善政策和法律保障,形成高起点、宽领域、利长远的志愿服务工作格局。

  我市必须把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可持续发展志愿服务的重要举措。首先,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服务和管理。完善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平台,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吸纳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要积极引导广大志愿者和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登录“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和注册;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平台。要依托“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志愿服务记录网络,并逐步与全省、全国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联网,全面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规范化;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要分级分类成立志愿服务总队、志愿服务支队、志愿服务大队、志愿服务队,社会各方共建共享,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其次,建立志愿者星级认定、嘉许制度和志愿服务回馈制度,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繁荣发展。应利用年轻父母们希望培养孩子社会责任感为契机,鼓励以家庭为单位广泛参与志愿服务。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民众投入到志愿服务中,从而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可在个人档案中加入“志愿服务工时”,在升学、就业、入党、提干等环节均有效,对培养公民志愿意识起到推动作用。这种模式充分尊重人的自主性,让志愿者在服务的过程中结识朋友、学习新技能;第三,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激励制度,为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动力机制。惟有让志愿者真正感受到受人尊重和被人需要的自我价值所在,才能保持志愿者参与行为的内在动力,对志愿者的贡献,应当给予适当的嘉许或奖励,嘉许方式可以通过正式或者非正式的制度进行。如获得荣誉称号、受到某一级表彰,舆论宣传,成为晋级、升学、求职、信贷的重要依据等。由于人的需求是多变的,同时当低层次的需要满足后,就会上升到较高层次的需要。因此激励方式也不应当是一成不变的,应当不断创新。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储蓄”制度。积极推广“志愿服务时间银行”、“互助服务”、“服务转换”等有效形式,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优先享受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在志愿者自身需要社会提供帮助时可以优先得到志愿服务,从而使志愿者服务成为“付出、积累、回报”的爱心储蓄,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志愿者队伍中来;用立法制度作为保障,使志愿服务向制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建设机制,提高社会化水平。走社会化管理,是志愿组织发展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