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于女士今年三十出头,她对记者说:“我自己也知道说出来挺丢人的。但是,既然已经吃了这个大亏,我觉得,还是应该说出来,给大家提个醒儿。姐妹们就算心情不好,也自己忍忍吧,‘附近的人’实在不可信。”
都说“借酒消愁愁更愁”,又说“祸不单行”。市民于女士对此有了更深的体会。13日晚上8点多,和朋友吵架后的于女士心情异常不好,就想找人倾诉。然而,她住在江北学院路附近,亲朋大都在江南,而且,有些事儿也不愿意让熟悉的人知道,于是,于女士打开了手机微信里“附近的人”。很快,有“附近的人”回话了,一个30多岁的男子,谈吐还可以,本地的口音,最巧的是,他也在郁闷ing。于是,在对方“喝点酒就好了”的开导下,俩人约定在学院路上的一家饭店见面。因为大家心情都不好,俩人也没聊太多,就是在一起喝酒。于女士恍惚记得,对方说自己和舅舅搞土建。其他的时候,俩人就是闷闷地坐着,喝酒,玩自己的手机。
一个多小时后,男子结了帐。于女士喝了能有六七瓶啤酒,就起身去饭店二楼的洗手间。下楼以后,男子不见了。于女士没太在意,寻思自己再喝点儿,还是这就回家。可是,过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刚买的将近3000元的手机也不见了。于女士立刻慌了起来,问饭店的服务员,说对方在她去卫生间的时候,就离开了饭店。调监控录像一看,男子在走前,还绕过饭桌,在于女士坐的位置上停留了片刻。因为外套就放在位子上,于女士急忙又一翻兜,发现里面的3700元钱也不见了。。。。
无奈,于女士找来了自己的父亲,送来一部手机。结果,拨打自己的电话,已关机。拨打“附近的人”的电话,也关机。登陆微信,也找不到“附近的人”了。因为心情不好,于女士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网友并没太在意,连对方的网名都没记住,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是鹤岗的。
于女士通过饭店的监控录像,找到了这位网友在自己离开座位后的做出的行为。最终,于女士来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正对此事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