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 我们在一起
改善环境、提升素质、创建惠民……提升生活水平,提高幸福指数
文明城市是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城市。我市自2005年,坚持创建惠民,着眼提高市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两次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城市、一次获得提名资格城市。
2012年,全市开始争创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城乡环境面貌和市民素质明显提高。
2013年,在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我市成为连续两次入围的省会、副省级提名资格城市之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测评中,我市位居全国第4名。
2014年,我市发动全城参与,建立“八横多纵的网络化”格局,积极迎战国家总评大考。
全民创建,共同监督
搜集民意、社区督导、行业督导……吸纳群众意见,满足群众需求
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内容。市民是城市的主人,群众的广泛支持参与是创建活动的力量源泉。
为广泛吸纳群众意见,满足群众需求,发挥群众聪明才智,我市采取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建设、道德讲堂宣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学习宣传等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建立了李坤才夕阳红老年服务队、李庆长共产党员服务队、谢尚威志愿服务队等多支市民巡访团,并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利用创城热线87658532、12319城管热线,积极搜集市情民意,通过社区督导、行业督导和创城督导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