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哈尔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实施意见》日前出台。
《意见》以坚持创建惠民、全民参与,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坚持省市联动、条块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务实创新为原则,将着重做好11大方面共34项重点任务。
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宣传阐释,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军营。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三会一课”制度。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梦、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开展“中国梦·我的梦”教育实践活动。
——积极营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24字核心价值观,各级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文化产品育人化人功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之中。
——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活动。组织开展以“引领风尚·铸魂冰城”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实施“文明餐桌行动”,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大力推进“诚信哈尔滨”建设
——积极构建诚信政策导向和社会环境。建立健全信用法规、政策,不断深化“诚信哈尔滨”建设;发挥“诚信哈尔滨”网站作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提高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水平。
——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增加失信行为成本。继续发布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失信败德典型案例。
——大力培育诚信文化。针对不同行业职业特点,开展诚信行业和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全市人民在社会上做个诚信的公民、在岗位上做个诚信的从业者。
进一步推进“文明旅游在冰城行动”
——狠抓重点内容和环节。广泛宣传《旅游法》,推动文明出游工作深入开展。在旅游行业推广使用《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规范》两个行业标准,把工作责任落到基层、落到窗口。
——坚持国内游与出境游两手抓。强化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分级建立游客不文明档案,制定实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形成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
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落实志愿服务各项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各部委出台的专项志愿服务实施意见。不断完善我市志愿服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社区志愿服务流程和活动项目,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拓宽志愿服务活动平台。深入实施志愿服务“13810”工作机制,继续推动“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以法律、文体、科技、医疗卫生“四进社区”为主要内容,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为主要帮助对象的志愿服务活动。
——加强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实施志愿服务“1144工程”。巩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规模,加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和物业公司“三位一体”志愿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
——打造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围绕百姓日常生活实际,做大做优“志愿服务爱心大集”、“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冠名包保交通路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志愿服务活动品牌,不断提升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感和支持率。
深入开展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发挥“三大创建品牌”作用。坚持以巩固为基础,以提高为重点,以一票否决为杠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以评促创,推出一批政府满意、群众认可、社会赞许的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激活各类创建细胞。大力推进文明小区、文明楼道、文明家庭、文明市民、文明窗口、文明集市等创建活动,在城乡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
——加强创建活动管理。在窗口行业全面推进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跟踪检查制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群众建议,组织媒体公示和市民代表评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道路、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扩大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面。大力实施农村改路、改水、改厕和旧村改造工作,美化乡村环境,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打造一批美丽乡村。
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进一步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家访、家长委员会、开放日(接待日)等制度建设,各级妇联要强化对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和指导工作,各区、县(市)要不断改善社区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做强优秀童谣传唱、“寻找最美冰城少年”等品牌活动。
——丰富中小学校园文化。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改进学校美育教学,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继续推动高雅音乐、优秀儿童剧进校园,丰富未成年人课余文化生活。
——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全面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场馆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政策。贯彻中央文明办提出的“五个好”要求,积极做好国家资助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申报工作。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杜绝经营性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实名制登记不严格、“黑网吧”及证照不全的问题。校园周边不得销售有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出版物,200米内不得有网吧、电子游戏室和彩票投注点。
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持续美化公共环境。全力推进城乡环境美化“四季整治行动”。美化社区环境,做到楼道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无堆放杂物,照明灯完好、无缺失。美化建设工地周边环境,治理公共场所噪声、施工扬尘污染、夜间超时施工等陋习,严格整治渣土车超载超限、偷倒乱倒、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维护公共设施。加强路面的日常维护,对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路面加强巡查,对破损、坑洼现象及时修补。加强市政设施管理,搞好环卫、园林、道路、公交等公共设施及报刊亭、早餐亭的维护与保养。
——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提高城管效率和水平。加大“门前四包”整治力度,对环境卫生保洁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管理员责任。大力推行“分片、包段、定点”的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人员下沉、责任分解、任务处置、奖惩兑现到网格的城市管理运行新机制。
大力推进交通秩序整治
——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引导。坚持开展公交“排队日”、“让座日”活动。持续开展乘地铁让座排队、登机礼让后排等文明出行活动。组织志愿者定期在主要路口、公交站台、大型商圈、重点学校周边等劝导行人文明出行、文明过马路,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现象。
——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和路口红绿灯,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
——持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交通“三乱”整治行动。坚持开展重点交通窗口周边秩序整治行动,加大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车站、地铁站、重要商圈和校园周边的综合管理,集中整治拉客、散发小广告、黑车营运、乱停乱靠现象。
倾力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便民文化服务圈”。开展“哈尔滨之夏”群众文化系列演出和百场戏剧音乐进校园、百场曲艺进乡村、百场演出进社区文艺演出活动。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
——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各级政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活动。继续推进法治楼道、法治庭院、法治广场建设,每个社区都要建立法治宣传栏。
——深化“平安哈尔滨”建设。创建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强化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建立完善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程监管机制、社会共治制度和可追溯体系,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持续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
——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创业就业政策环境。将住房保障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继续深化教育综合配套改革。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
——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集中整治大气污染,努力实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310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突出抓好松花江流域治污项目和马家沟水源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
《意见》要求,要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规范“条”、“块”两种网格,切实将网格内的市场、学校、医院、商超、景区等驻地单位及楼道、小区、庭院等全部纳入网络管理中,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形成“网上有格,格中有点,点上有事,事上有人,人上有责”的管理平台。同时要健全完善联动协作机制、督查考评机制、投入机制、宣传引导机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