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继2015年11月1日起我省取消和暂停征收包括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入境签证费等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2016年1月1日起,将取消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我省已于11月1日起,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此次,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3项,涉及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15个部门,取消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费、参赛运动队和运动员比赛报名费、棋类和武术段位考评认定费、入境签证费、星级标牌(含证书)工本费、铁路护路联防费等33个项目。暂停收取农业部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海关部门的海关知识产权备案费、林业部门的森林植物检疫费及野生动物进出口管理费共计4项费用。并于下月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