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哈市部分银行获悉,2016年凭证式(一期)国债将于明天(10日)起发行。其中,3年期票面年利率为4%、5年期为4.42%,利率与去年最后一期电子式国债持平,略低于去年最后一期凭证式国债。投资者可在哈市14家银行的网点购买到本期国债,提前兑取本期国债需支付1%。的手续费。
凭证式国债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可以挂失,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本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发行期为10日至19日。投资者购买的凭证式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各期凭证式国债发行公告日至发行结束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等情况,需调整当期凭证式国债利率时,发行利率及提前兑取分档利率的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销售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
光大银行 浦发银行
兴业银行 招商银行
民生银行 广发银行
邮储银行 哈尔滨银行
■提前兑取计息方式
投资者提前兑取本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本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74%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47%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49%计息;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4.01%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4.15%计息。提前兑取国债的需按提前兑取本金的1%。支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