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过七旬,老态龙钟的市民张佩文将三个女儿告上了法庭,称她们从未给过他一分钱,也从没有来看过他,张老汉要求三个女儿每人每月给他200元赡养费。张老汉的诉求,引发了人们对老人的无限同情,就在旁观者痛斥张老汉的三个孩子不孝时,三个女儿将张老汉40多年前抛妻弃女的丑事说了出来,情与法当庭碰撞。
晚景凄凉:七旬“孤老”告女儿不孝
张佩文老人蜗居在地德里小区一间不足10米的小房内,房子是租的,阴暗潮湿,他的全部家当就是一张床和一条狗。邻居们只知道他是个孤老,从来没有亲人和朋友来看望过他。老汉每天到小区垃圾桶里翻破烂儿卖钱。老汉经常搬家,理由很简单:交不起房租就被房主撵走。
眼看又到了要交房租的时候,老人因为摔伤近一个月没有出门,也没有破烂儿可卖。为了生存,他来到道外区法院老年法庭,将生活在哈市的三个女儿告上了法庭。他含泪状告女儿们不孝,要求每个女儿每月给他200元赡养费。
抛妻弃女:女儿当庭控诉父亲劣迹
开庭那天,三个女儿悉数到庭,脸上都满是嫌恶,谁也没有叫一声“爸”。
当法官要求三个女儿就赡养费一事进行陈述时,三个女儿道出了惊人内幕:40多年前,颜值颇高的张佩文风流倜傥,虽然没啥文化,但婚前就女友不断。婚后,就在妻子孙女士接连生下三个女儿、女儿们都在婴幼期时,张佩文突然抛弃妻女离家出走,给尚在产褥期的孙女士巨大打击。
丈夫没留下一分钱,也没透露过自己的去向,孙女士陷入了绝望。无奈之下,她靠着卖熟食含辛茹苦将三个女儿养大。直到大女儿快上小学时,才有知情人向孙女士透露,他的丈夫偶然在一次聚会中见到了前女友,当天就和前女友私奔了。
40多年过去了,离了婚、被再婚妻子所生子女抛弃、生存困难的张佩文回到了家乡哈尔滨。他曾联系过三个女儿,想让三个女儿给他点儿钱。女儿们将此事告诉母亲后,老母亲说:“如果给这个负心汉钱,你们就别认我这个妈!”
情法碰撞:女儿依法应尽赡养义务
在法庭上,三个女儿质问张老汉:“在你幼小的孩子无助、需要父亲照顾时,在你的妻子需要与丈夫一起承担抚养女儿的义务时,你在哪啊?现在你老了,没有钱了,与他人离婚了想找你生的孩子来赡养,你的请求也许合法,但是合情吗?钱可以给你,爸我们不认。”
尽管受理过形形色色的赡养案,老年法庭的法官还是被张老汉家的“故事情节”惊呆了。
情归情,理归理。经过法庭依法审理:“赡养”是每一位儿女应该尽到的法律义务。虽然张老汉在年轻时抛妻弃女,做下了情理难容、背叛家庭的背德之事,但他三个女儿依旧有赡养父亲的法律责任。
最终,经过法官耐心地调解,三个女儿还是答应给张老汉抚养费。(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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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法官介绍,《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此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和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