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香坊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香坊吉光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启动收养评估社会化模式,受理哈市第一起委托评估。昨天,该委托完成所有程序,并给出最终评估意见书。这也是我省开出的首份收养评估意见书。
此次收养对象是一名成年的男子,收养人是他的亲伯父张某。按照收养评估流程,整个评估以社会第三方机构为基础,组织法律、心理、医学等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团,通过面试、心理测试、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收养人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给出收养评估意见书。
收养评估团负责人侯继光说,从收养申请人到民政部门提出收养申请开始,整个评估流程共分8个步骤。6月下旬对收养人进行了专家团现场面试,8月中旬又进行了两项心理测试,其间评估人员还多次实地调查,了解收养人的基本情况、收养动机、收入、是否有犯罪记录等情况。
根据评估意见书,收养人张某无婚史、无子女,月稳定收入2000余元,且具有相关社会保险,与被收养人为三代以内血亲。评估的依据包括5项,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人格因子110心理测试评价、HTP心理投射评价、身体健康状况医学检查报告单、现实表现证明。
侯继光说,按照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对象可以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是3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后者不受年龄限制,张某的收养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其他几项评估依据的结论显示,张某身体、心理健康,无犯罪记录,现实表现良好。综合以上,评估意见最终结论为:收养人张某符合收养条件。
目前,首份收养评估意见书已送至香坊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将依据意见书结论,在30个工作日内给出最终收养成立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