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稻谷主产区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我省粳稻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3元。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确定2018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据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我省粳稻今年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30元,即每斤1.3元。水稻种植目前国家没有补贴,确定“粳稻最低收购价”是国家为维护农民利益而制定的价格政策。全省各地应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的农产品营销“十六条”和少卖水稻、多卖大米的“四条路径”,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据悉,去年我省粳稻最低收购价为每斤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