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
哈尔滨日报6月27日报道了市民闫先生花33万余元购买、只开了两年的雷克萨斯车当街“自燃”。为了确定起火原因,闫先生自费委托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进行起火原因鉴定。近日鉴定结果出来,认定“起火原因系电路故障引起的火灾”。
2016年8月,闫先生在哈市龙晟雷克萨斯店购买了一台雷克萨斯ES200型轿车,包括落牌共花了33万余元。今年6月18日下午,闫先生和爱人驾车来到通河县大千市场买菜,不到20分钟即返回停车位置,看见车内都是浓烟。闫先生用遥控钥匙开门,发现已失效,使用机械钥匙打开车门,在路人的帮助下,从旁边卖鱼商贩处拽来水管将火浇灭。这场火烧得车辆中控台一片狼藉。事后,闫先生将此事反映给4S店和厂家,雷克萨斯厂家认为是烟头未熄所致。在通河消防部门的沟通下,闫先生自费两万元委托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对该场火灾进行权威鉴定。
电路故障引起火灾
7月19日,鉴定结果出来。由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关于雷克萨斯汽车(黑AD63A3)起火原因的鉴定意见》中依据起火部位、现场勘查等展开分析,分别排除了人为放火、吸烟烟头引发火灾、其他外来物品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确定“存在电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报告中写道:“现场勘验发现,仪表面板中部电气线路局部烧损严重,但未发现明显短路熔痕,内部两块电路板局部烧损变色严重,部分按钮开关缺失,说明此部位存在异常高温作用,电路板内部故障有可能引发局部过热起火”。
据此,市公安消防支队通河县大队发出《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原因为“电路故障引起的火灾”。
赔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
确定车辆自燃原因后,闫先生再次与龙晟雷克萨斯店取得联系。但双方就赔偿、处理等事宜依然没有达成一致。
昨天中午,记者再次与龙晟雷克萨斯店售后部负责人王科取得联系。王科表示,已经知道鉴定结果,并且接受。目前由该4S店代表厂家处理此事,并提出两个处理方案:一是对燃烧部位进行免费维修;二是根据该车在未发生火灾前车况进行作价,给予包赔。
对此,闫先生并不同意。他认为,该车仅仅开了两年,尚在保修期内。因车辆自身原因,在车辆熄火、车上无人的情况,突然发生自燃,这对用户的安全有着极大影响。因此,即使维修后,自己也没有胆量继续驾驶该车辆。至于4S店提出按年限折价赔偿,闫先生更加不解:是因为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火灾,致使自己放弃使用该车,两年中该车掉价约30%。车辆因质量问题造成起火,店家却让消费者买单,很不合理,对消费者也不负责任。
得知整车进口的日产雷克萨斯ES200型轿车因电路故障会发生自燃,一些车主心中有些不安。车主张女士表示,自己的车与闫先生的车应该是一批,目前虽然开得尚好,但得知闫先生的经历后,还是有些担心同样的情况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是个例还是设计缺陷?雷克萨斯都应该引起重视,给众多消费者一个解释、一份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