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王书杰、王锐、王涵、王伟臣、王振宇、王梦薇、王琦玮、于波、牛若男、尹红杰、石磊、卢振民、丛森、丛明明、冯晶、吕国庆、吕树成、任萌、庄金、刘鹏、刘颖、刘传亭、齐鸣、李健、李阔、李巍、李妮娜、李善银、杨毅平、宋阳、宋研、张宏民、张洋洋、张振宇、孟朋卓、赵晟、赵鑫、侯景颢、徐晓娟、郭英禄、常榆德、隋晓宁、解娟、马立娜、齐旭、齐跃、杨蕊、张丽丽、金旭东、徐钊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保华、赵纯孝、徐千里、石艳、唐曲绵、孔德林、朱伟、陈纯志、杨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解可、黄明、刘常兴、刘义明、裴国辉、宋玲、严璞、杨欢欢、于健楠、张天辉、张言常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进、于丽红为市滨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邵建民、班文革、蔡云红、陈英男、陈永新、丁彦昶、傅强、葛红、贾德利、菅纪行、刘景春、刘敏、刘英、刘知非、刘志铭、路超、吕云龙、罗俊辉、牟国懿、孙宏、孙宏庆、孙维多、孙瑛、王斌、王殿忠、王文禄、王玺凯、王相梁、王学明、王哲、徐海涛、杨喜民、杨晓波、于春晖、于文书、于学军、翟晓蕾、张宏光、张虹、张慧朴、张久松、张同会、张艳堃、赵东博、赵金河、赵云东、邵喜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