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计委发布《黑龙江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到2022年我省产检率要达80%。
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婴幼儿死亡和先天残疾的主要原因。我省计划今年实现婚前医检率40%以上,2022年实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逐年提高产前筛查率,到2022年达到80%以上。全省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到2022年分别达到98%、90%以上。
我省将建立健全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新生儿听力筛查以及诊断和治疗康复等技术网络。地市级原则上至少有1个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1个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中心、1个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
具有5种情形之一的,经治医师应当建议其进行产前诊断,并积极推动属地政府对符合5种情形的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予以免费。
五种情形
1.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
2.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
3.孕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4.有遗传病家族史或曾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
5.年龄超过35周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