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幸运地成为黑龙江省办理港澳台居住证的第一人,今天对于我来说意义非凡!以后我在内地可以享受更多的公共权利和便利服务了。”昨天一早,香港居民徐先生办理完申请手续拿到“证件领取凭证”。
国务院办公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公安局在全市设置了户政支队身份证大厅,以及各区(县)户政大厅共19个受理点,负责办理相关业务。哈市公安机关户政支队全力以赴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最后阶段的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受理系统联调测试和相关行业应用终端升级,确保了9月1日如期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受理发放工作。
在哈工作、生活多年的香港居民徐先生得知可以在哈尔滨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委托秘书来身份证大厅现场咨询具体办证流程、进行预约登记,并在9月1日早早来到市民大厦身份证大厅。徐先生交验“港澳通行证”后,又填写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经过网上信息输入、照片采集、指纹采集等办证程序,徐先生拿到了居住证的“证件领取凭证”。经系统显示,徐先生是黑龙江省首个办理港澳台居住证的香港居民。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中明确规定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三项权利。居住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九个方面的便利。
这些政策都为居住在内地(大陆)的港澳台居民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采用了与居民身份证相同的技术标准制作,能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很好地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