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18年度全国各省(区、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共计3604个,其中,黑龙江省有75个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评选标准将师德放在首位,深度贫困地区教师优先。
据了解,正高级教师标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区分不同学科特点,充分考虑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完善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
对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等实行分类评价,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育人,并适当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同等条件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