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择优支持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政策实施细则》,对上年度在成果转化方面获得国防科技奖的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由省政府给予每个实验室50万元资金支持。
我省落实择优支持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政策坚持普惠原则,凡达到政策规定条件的,一律公平、公开、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
根据细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支持资金。在无上位法律法规依据情况下,不得增设审查环节和门槛,增加相关单位获得支持资金的负担。支持资金由属地财政部门直接下发到相关单位,不得由第三方转付。对于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支持资金行为的单位,除追回资金外,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申报条件
1.上年度在成果转化方面获得国防科技奖的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
2.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所在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文件
2.国防科技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3.获奖主研人员在实验室任职及成果转化方面情况介绍
4.申报材料真实性及自愿承担违诺责任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