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建委公开了433家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和507家未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市住建委提醒市民,交易时选择已备案的经纪机构,可避免交易风险。
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人民政府住建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建部门可以将该机构营业执照批准情况及从业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对备案的机构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的方式进行监管;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开设专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受交易双方委托代收代付交易资金。而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具有这些特性,选择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为自己提供服务,可能给房屋交易带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