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交警部门对2019年年初以来全市因重大交通违法而被终生禁驾的27人名单进行了曝光。近日还将陆续对违法突出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危风险运输企业等四项内容进行集中曝光,以此警示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据介绍,此次所公布的今年年初以来27人终生禁驾名单中,均是在今年被法院判决构成刑事犯罪后依法做出处罚决定的(因存在法律程序时限问题,涉及案件发生的时间绝大多数在2019年前)。记者从交警部门公布的27人终生禁驾名单中看到,因饮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共计2人,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6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共19人。
交警部门提醒: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积极协助抢救伤者。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逃避责任,这样不仅要加重对驾驶人的相关处罚,而且交通事故逃逸属于免责事故,还要驾驶人承担车辆损毁、人员伤亡的经济赔偿,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在27人中,年纪最大的为62岁、最小的年仅24岁、女性驾驶人两名。其中“70后”禁驾人员共8人,约占总数的29.6%,“80后”禁驾人员共10人,占总数的37%,两者共占总数的66.6%。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从此将彻底失去驾驶资格。
典型案例
2016年4月22日23时10分许,郭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松北区对青山镇十二户村至李家村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发生地点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经检验郭某某体内血液乙醇含量为100.767mg/100ml。
2018年7月15日20时10分,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省道铁通公路(S203铁力至通榆)由西向东行驶至五常市五常镇立交桥西200米处,与前方同向两名行人相撞,造成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一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于同日21时许投案自首。
交警提示:终生禁驾全国“通用”
据交警部门介绍,终生禁驾,即违法行为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意味着该名违法人员终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构成“终生禁驾”的情形有两种: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公安机关会把这些驾驶人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人员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资质。如果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取缔,将按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