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技工院校扩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年4月底前全省技工院校先完成扩招10000人。今年省级财政还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省技工院校发展。
就业后按中专大专本科
享受不同待遇
按照《通知》,从今年开始,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纳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报中心,实现与高职院校招生同一平台、同一频道统一招生宣传、统筹招生管理。普通技工学校纳入各市(地)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平台。
从明年开始,普通技工学校纳入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查询平台,建成全省高职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统一查询平台。
9月20日前,完成纳入中高职统一招生平台工作。技工院校在初高中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与中高职院校享受同等待遇。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
40亿失业保险基金
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作为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筹集额度从34.3亿元提至40亿元,将用于大规模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依托省“金保工程”平台,推行使用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扩大技工院校引才用才自主权,建立技工院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特殊人才可破格竞聘高等级岗位。
扩大技工院校岗位设置自主权,公办技师学院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为4:4:2。建立体现以业绩贡献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扩大技工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技工院校教师依法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1亿元专项资金
以奖代补支持院校发展
技工院校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可实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技工院校教学楼、实训楼、宿舍楼等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将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由相关部门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今年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支持技工院校教学设备购置及教学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教师培训、学科建设及教学改革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