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示了一批生产销售劣药案,分别为哈尔滨三木制药厂生产劣强力止咳宁胶囊案、哈尔滨天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案、黑龙江冠珈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半夏(法半夏)”案,相关药企均已被依法查处,不合格药品已召回、扣押。
哈尔滨三木制药厂生产的批号为JN190201强力止咳宁胶囊(规格:每粒装0.4g、包装规格:30粒/盒),“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符合规定。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其召回该批次药品并采取扣押措施,共计罚没款67601.24元。
在国家药品评价抽检中,标示哈尔滨天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批号:20171101,规格10毫升/支), “装量”不符合规定,认定为劣药。监管部门对该公司依法查处,共罚没款16012.66元。
此外,在哈尔滨联想亿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抽检的半夏(法半夏)(批号:17022701,规格:1kg/袋)性状项不符合规定。经查,这批次药品是从黑龙江冠珈医药有限公司购进。
据规定,半夏药品质量标准性状“应呈类球形或破碎成不规则颗粒状”,被抽检样品实际“呈片状”,外观与标准规定差异明显。该公司验收入库时,应检出而未检出此批药品性状不符合标准规定,未充分履行入库验收义务,监管部门没收其销售劣药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两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