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肃查处黑恶势力“财血”,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把已生效黑恶案件判决的财产事项列为执行重点。市法院党组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以此为推动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快审重判高压态势,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延伸审判职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28件,其中涉黑案件14件145人、涉恶案件114件611人。其中,7月10日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5件223人。
政治站位
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专项斗争纳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市法院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扫黑办进一步扩充至综合协调、数据材料、线索核查、执行督导、宣传报道5个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补齐短板。
依法严惩
——抓实业务考试和培训。先后4次组织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和素质考试,结合已判决案件对“两高”“两部”下发的四个意见进行解读,全面提升刑事法官业务素质。
——坚持院庭长办案机制。涉黑、涉恶案件分别由院长、副院长或庭长担任审判长,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合议庭进行审理。
——加强案例指导。市法院在系统内网扫黑除恶专栏设“典型案例”专栏,公示19个已审结典型案例判决书,并由市法院扫黑办牵头,每月编写1期扫黑除恶指导案例,指导审判实践。
——严格依法判决。坚持依法处置随案扣押财产,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已判决22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罚金384人6088.2万余元;判决处置扣押财产791万余元;责令246人退赔违法所得5205万余元给被害人。在依法从重判处主刑的同时,依法从重判处财产刑,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建立台账。两级法院建立了黑恶犯罪案件“打财断血”工作台账,逐案逐人统计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财产情况、法院判决处置情况,以及法院判处的财产刑、责令退赔情况等。
——重点督导执行。市法院在扫黑办内增设执行督导组,由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负责督导,把各基层法院已生效黑恶案件判决的财产事项列为执行重点。
深挖彻查
——建立台账制度。市法院扫黑办对全市“保护伞”案件建立台账,挂图作战。
——坚持线索摸排移送制度。对举报网站、窗口及来信来访受理的“保护伞”线索逐条登记。坚持签字背书制度,对审理的黑恶案件逐案深挖。
综合治理
加强调研和排查。完成《关于“套路贷”案件的调研报告》,对“套路贷”案件审判情况和特点、主要做法和发现的问题、下步工作意见及建议进行调研分析,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事审判工作中涉“套路贷”等虚假诉讼犯罪线索进行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部门对受理的民事案件认真审查,准确甄别并有效防范涉“套路贷”等虚假诉讼,发现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举报受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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