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获非法捕获的鸟类。
近日,哈市警方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仅一个月内,已收缴非法捕猎工具100余套;查获非法捕获但已死亡的野生鸟555只、活体野生鸟330余只,林蛙900余只;依法刑事拘留非法捕猎者6人。
12月15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呼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派出所民警,在呼兰区一民宅内查获大量捕猎野生鸟类工具和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的黄雀17只、蜡嘴雀2只,对涉嫌捕猎者依法审查。当天下午,治安支队会同道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巡警大队、派出所民警,对道外区花鸟鱼市场进行检查,共检查鸟类商店30余家,现场查获非法贩卖的野生鸟类30余只,对2名涉嫌非法贩卖的人员进行审查。
在联合行动中,依兰县公安局破获非法猎捕林蛙案件2起,查获用“电鱼机”电击方式猎捕的林蛙900余只,刑事拘留3人。
巴彦县公安局排查林场4个、湿地2个、沿江滩涂草原4个,破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查获省级保护野生鸟类130余只,刑事拘留非法捕猎者1人。
五常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巡查中,在安家镇一村民家中查获冻干麻雀12只,粘网1套,刑事拘留非法捕猎者1人。
通河县公安局查获非法捕猎的野生鸟类383只,放飞56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