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哈尔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7号公告。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生产服务组发布《关于交通管制期间开复工企业车辆通行的通知》。
《通知》鼓励
●企业引导上班职工在企业住宿或同一区域内租用宾馆供职工住宿,鼓励企业利用自有通勤车辆或租用车辆接送职工通勤
●开复工企业每户发放两张车辆通行证(不包括通勤车辆),开复工企业运输物资车辆做好登记、测温工作后可以出入
开复工企业由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成熟一批,报送一批。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服务组将对所在区域内开复工企业的车辆通行相关信息汇总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生产服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