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例
■无症状感染者可能接触境外入哈人员所污染的环境致病,进而导致家庭成员集聚感染
■涉嫌故意隐瞒病情、旅居史等,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郭某明、王某苓法律责任
■目前共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累计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5例
昨晚,市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哈尔滨市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就相关信息进行发布。4月9日以来,哈尔滨市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例。经专家组会诊,认定道外区居民郭某明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与确诊病例郭某明有密切接触的其女朋友王某苓、王某苓的女儿曹某、曹某的男朋友李某均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经查,王某苓的女儿曹某可能接触境外入哈人员所污染的环境致病,进而导致家庭成员集聚感染。截至11日下午3时,已排查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56人,其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55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01人。
可能接触境外入哈人员污染环境致病
确诊病例郭某明,男,54岁,常住址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宏伟路。4月7日,郭某明在其女朋友王某苓的陪同下,到市第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查郭某明体温37.5℃并伴有咳嗽等症状,肺CT显示纵隔内可见多个淋巴结影,双肺可见多发片状磨玻璃密度影及网格影,边界模糊,双侧胸膜肥厚,被收至该院隔离病房。4月8日,省、市疾控中心分别对郭某明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阳性,血清抗体检测IgM、IgG结果均呈阴性,省疾控中心进行万孚总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被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4月9日,专家组会诊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
与确诊病例郭某明有密切接触的其女朋友王某苓、王某苓的女儿曹某、曹某的男朋友李某,均于4月9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4月10日,又新增1例确诊病例陈某,为郭某明的密切接触者。5人发病前两周均无武汉、湖北、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及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
由于确诊者郭某明、无症状感染者王某苓不配合流调工作,给追溯传染源、查清密切接触者带来极大困难,市公安机关已第一时间介入并开展立案调查。经市疾控中心与公安侦查机关联手调查,王某苓的女儿曹某可能接触境外入哈人员所污染的环境致病,进而导致家庭成员集聚感染。
曹某与韩某为楼上楼下邻居。韩某于3月19日从美国抵哈,居家隔离观察。其间,双方共同居住生活在此。韩某3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阴性,抗体检测IgM、IgG均为阴性;4月3日核酸检测为阴性,遂解除居家隔离。4月10日和11日,再次对韩某进行了两次抗体检测,其中IgM均为阴性,IgG均为阳性,为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经现场模拟调查分析,韩某与曹某共同生活在一个可能污染的环境,具备传染条件。
我市将持续强化医学检测措施,确保被隔离人员身心健康。同时,对涉及的住宅小区单元、有关活动场所也采取了封闭管控、终末消毒等措施。
涉嫌故意隐瞒病情、旅居史,将依法追责
4月9日,确诊病例患者郭某明及其女朋友、已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的王某苓,在市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有故意隐瞒病情和真实行程的行为,导致卫生防疫机构无法及时全面掌握其活动轨迹及相关信息,无法形成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给追溯病毒源头、查找密切接触者、切断传染源带来极大困难。
公安机关接到线索举报后,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密切接触人员和回溯其活动轨迹,已经确认郭某明、王某苓涉嫌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疫情期间,对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法提出的防控措施,谎报、瞒报、不如实反映情况、引起疫情传播或有疫情传播严重危险、违反相关法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207名境外来哈人员解除集中隔离
2月14日至4月10日24时,我市累计从境外来哈人员达13945人,其中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累计达8410人,目前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207人,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54人,转送医院检查诊断、集中医学观察和经评估转居家隔离观察等649人;累计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5535人,现已全部解除隔离。
截至4月10日,我市累计从国内有风险地区来哈返哈人员12745人,其中累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325人,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885人,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40人,累计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1419人,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70人,因其他疾病在医院就医1人,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1248人;不需要隔离观察1人。
截至4月10日24时,全市共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其中已治愈出院1例,现有2例。累计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5例,目前已解除隔离1例,现有14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