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发布暨集中签约仪式举行,发布会重磅推出校长职级制、教师“区管校聘”、学校绩效管理规范化三大改革举措。
哈尔滨新区教育部门紧抓“五区叠加”的发展契机,先行先试,经过4个多月深入细致的调研,学习借鉴上海、深圳、青岛等地先进经验,形成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小学校绩效管理规范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这三项重大改革将进一步激发新区教育发展活力,形成优质教育资源迅速集聚,率先在全省教育深化改革进程中立下“标杆”。
年薪最高50万元
校长职级制扩大办学自主权
校长职级制的改革领域包括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35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涉及200余名中小学校长、园长和党组织书记(含副校长、副园长)。
此项改革主要推行校长竞聘和职级管理制度;落实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提高办学质量;探索校长轮岗交流制度,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中小学校长竞聘上岗后,原有行政级别纳入档案管理,实现‘去行政化’,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哈尔滨新区教育局副局长王天滨介绍,校长竞聘任期为3年,配套制定《中小学校长职级工资管理办法》,分为特级(九档)、高级(八、七、六档)、中级(五、四、三档)和初级(二、一档)共“四级九档”,评价管理标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校长工资平均增加一倍,最高年薪可达50万元。同时,将明确和扩大校长的办学自主权,充分发挥校长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
“区管校聘”
优化教师团队结构
让能者上、庸者下,“区管校聘”改革,是优化教师团队结构的一项重大改革。该项改革是指将原来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每一所学校编制员额,改为编制部门对教育部门实施员额总量控制。突破教师交流轮岗管理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实现教师队伍校内结构合理、校际配比均衡、区域整体优化;打破教师“铁饭碗”,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盘活现有教师资源,培养优秀人才,激发教师队伍内在活力。
新区教育局将对教师编制和教师员额实行统一管理,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研究提出各中小学校教师员额统筹分配方案,并向编制、民社部门备案。各中小学校根据需要设置具体岗位,按岗位聘用教师。
新区将推行“3+1”竞聘上岗制度,全体教师竞聘上岗,鼓励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之间教师双向流动。加强教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竞聘、评优晋级的依据。
在改革过程中,新区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能,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五年内拟退休、孕期哺乳期、患有重大疾病的教师实行直接聘任。
年薪增加30%
绩效管理增强办学活力
学校绩效管理规范化改革是挖掘新区教师工作潜力、激发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一项重要改革。其主要措施是,首先构建绩效管理体系,引入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即KPI考核)的方式,明确绩效目标和指标权重,规范绩效管理的内容、方法,增强绩效管理实效。
其次,实施绩效考核评价,由区教育局对中小学校实施绩效考核,由各中小学校对教师岗位实施绩效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教师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
最后,建立绩效奖励机制,奖励性绩效纳入中小学绩效工资范畴,同现有基础性绩效工资项目并列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的30%。教师年工资平均增加30%,最高增加50%。
王天滨告诉记者,通过绩效管理规范化改革,规范中小学校绩效管理,形成考核机制,将绩效考核与教职工履职和业绩情况相结合,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积极推进和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新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