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对普通高中2020级学生学籍信息管理进行部署,严肃治理各类违规招生,对于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具备自主招生资质的学校从异地抢挖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不予注册学生学籍;对于违规借读、超出56人及以上大班额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肃治理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行为。
特殊类型学生
如何注册学籍有明确要求
省教育厅要求,2020级学生统一招生、自主招生录取结束后,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以及统一的工作依据、工作流程,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省教育厅针对特殊类型学生如何注册学籍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参加外省2020年中考未参加外省普通高中录取、拥有我省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外省2020年中考被外省普通高中录取、拥有我省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未在我省参加2020年中考、未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录取、拥有我省户籍的在国外及港澳台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拟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拥有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各地需制定具体安排办法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反学籍管理政策行为的治理力度。要严肃治理各类违规招生,对于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具备自主招生资质的学校从异地抢挖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不予注册学生学籍;要严肃治理违规注册学籍,对于违规借读、超出56人及以上大班额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要严肃治理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行为,各级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按工作权限和时限受理学生学籍问题,不得出现录取、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注册、转学手续,在办理学籍手续过程中为难学生、家长,办理学籍工作超出规定时限等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行为;要严肃治理学籍信息泄露行为,各级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学生信息加强管理,对擅自公开、泄露、扩散学生信息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杜绝学籍管理不到位
矛盾上交等现象
普通高中学籍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其直属学校的学生学籍核准等管理工作,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其直属学校的学籍核准等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学籍管理原则,坚决杜绝管理不到位、矛盾上交等现象。
学籍注册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开展学籍信息比对核查、学籍办理工作督查和不定期专项抽查,凡上报信息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有信息不一致,尤其出现“违规借读、人籍分离”现象的、办理学籍任务把关不严造成问题学籍的、学籍审批业务不熟经常出现问题的,对上级通报批评不予整改的学校、部门和个人,将予以约谈、通报、核减招生计划等行政处理直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