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总体部署,加快构建“4+4”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主导产业、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实现产业园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哈尔滨市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拟通过政策支撑,有效提升开发区引资平台作用和服务保障水平,切实增强投资者和入区企业投资兴业信心,全面助力哈尔滨市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9月17日,市发改委就《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四方面创新,资金、项目审批等全方位支持
《若干措施》共7条,从资金、专项债、基金、产业项目用地、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对产业园区(功能区)建设进行全方位支持。
《若干措施》主要有四方面创新内容——
实行名单制动态管理。《若干措施》拟将我市5个产业集聚明显的产业功能区、9个开发区(园区)、7个新建开发区(园区)列入考核激励名单,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采用“事后奖补”。对列入名单中已有的产业园区(功能区)、省级开发区按照主营业务收入区分为:百亿级、五十亿级、二十亿级3类,采用“事后奖补”方式进行奖励。
实行“分级考核”。在达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中明确的增速目标及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目标基础上,对比上一年度,一类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20亿元、二类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10亿元、三类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1亿元,缴纳税收的市本级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区县(市)政府。
采取“事前支持”。对名单内新建产业园区,通过“事前支持、事后考核”方式进行支持,到2022年,主导产业或优势产业预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300亿元以上的,市政府自2020年至2022年,每年给予1亿元、2亿元启动资金支持。根据产业园区建设进度,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可提前预拨启动资金。逾期未实现目标的,市政府将收回已支持资金。
认真调研,找准产业园区(功能区)存在问题
《若干措施》制定过程中认真开展了调研。市发改委组织各区县(市)发改、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召开座谈会,全面摸清我市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产业园区(功能区)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税收、固定资产投资等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找准我市产业园区(功能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做到靶向施策、“对症下药”。
《若干措施》合理设置了考核标准。针对“如何设定产业园区(功能区)考核标准”等问题,进一步细化激励措施,建立评价体系,激励区县(市)政府真抓实干,用政策为我市产业园区(功能区)建设赋能,推动产业园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注重创新。在修改完善过程中,针对我市园区产业定位不清、产业链关联度低等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重点产业园区(功能区)考核激励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我市重点产业园区(功能区)的主导产业,设定了主导产业占比等考核指标,更加突出产业集聚,加快推动我市产业园区(功能区)提质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