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深深感受到蕴含其中的人民至上、崇高信仰、历史自觉、问题导向、斗争精神、家国情怀等精髓要义、思想风范和工作方法。第三卷开篇党的十九大报告就讲到领导干部要坚持法治思维和增强依法执政本领,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考察、调研几次讲话中也反复强调,“东北地区振兴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很重要。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明白法治是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在全市的法治建设上要努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带头弘扬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讲,要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宪法保障。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把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人大要抓住这个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宪法日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突出学习和宣传好宪法、党内法规和我市地方立法成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尊法守法氛围。对于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政府和一委两院国家工作人员,在任前要坚持认真考法,在就职时要严格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忠于法律。同时,要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把各类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坚持做到科学立法。立法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市委最期待人大有所作为、有所突破的一项工作。我们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好市委关于立法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本届常委会“立小而精的法,立特色鲜明的法,立管用的法”的立法理念,坚持立法更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需求。二要按照市委常委会审议调整后的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和本年度立法计划,加快推进完成既定立法项目。今年仅制定修改的立法项目就安排了10件,这是改革开放、我市1986年有地方立法权以来数量最多的一年。特别是社会信用条例、爱国卫生条例、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都是各方面关注、社会治理急需、人民群众热盼的。《哈尔滨市社会信用条例》预计明年起可以施行。该法规针对信息共享范围不广、失信惩戒力度不大等问题,从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将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持。三要不断扩大立法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比如,利用互联网和各媒体以及建立在各街道社区、乡镇村屯的立法联系点更为广泛地收集群众诉求和反馈意见;依托专家智库外脑力量使人大立法更加专业化;坚持市校合作建设好法学研究生实习基地。
三、持续加强法律监督。一方面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来推动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职能部门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执行不走样。比如,针对检查《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时发现的长期非法占压输水管线、不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款等问题,连续三年跟踪督办整改,到今年这些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今年以来,陆续开展了《哈尔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另一方面要在司法监督上破题。以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人大代表百案大评查和旁听庭审等方式,督促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也为常委会依法任命法检人员提供依据。
四、不断推进法治惠民。经过努力推进,本届常委会规划建设295个代表联络站、初步覆盖全市街道乡镇的目标接近完成。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要从硬件建设转到推进人大代表、领导干部、政府部门、人大工作“四个进站”为群众解决问题、办实事上。其中送法到基层、法治惠民必然是重要内容。要通过广泛分布在城乡的联络站和人大已经建立起来的常委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把更多的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日常懂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