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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支持 统筹推进改革 发展普惠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市政协就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建言献策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2020-09-23 07:46

政协委员认真听取调研报告。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广大儿童的健康发展,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幼有所育,根本之策在普惠。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的普及目标、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80%的普惠目标和全国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50%的结构性目标,并明确要求“大型、特大型城市率先实现发展目标”。

  今年,市政协把推进哈尔滨市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作为全年重点调研议题之一。由教科卫体委员会牵头,联合市民盟、市民进和道外区政协,组成调研组,就公办幼儿园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以及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三个方面15个子课题开展深入调研。同时借鉴14个副省级城市以及部分省内城市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广泛收集国内外学前教育的信息和资料,加以归纳、梳理,开阔了解决问题思路,最终形成了《关于哈尔滨市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为契机,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稳步推进,普惠性资源不断扩大,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保教质量不断提升,呈现出以公办园为骨干和示范,公办和民办共同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普惠发展,将幼儿教育发展纳入年度政府民生实事,研究编制了《哈尔滨市幼儿园布局规划(2018-2035)》,出台了《哈尔滨市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哈尔滨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措施》《哈尔滨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标准(试行)》等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和管理机制,出台《哈尔滨市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园建设政策得到初步落实。制定实施《哈尔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及扶持政策。针对疫情期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存困难问题,我市将省专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首次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补助资金达1966.5万元。

  截至2019年,全市共有幼儿园136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3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35所,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88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68.78%(截至今年8月达到78.62%)。全市在园(班)幼儿14.3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6.13%;其中在公办园幼儿5.6万人,在民办园幼儿8.8万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38.95%。教职工2.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万人。

  2020年,学前教育“三项指标”和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及无证园治理工作已经列入国务院重点督查任务清单。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应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推进机构和编制同步改革,提高农村幼儿园入园率,推动民办高收费幼儿园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降费提质”,集中力量解决好影响和制约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问题。

  对策与建议

  调研报告指出,应从国家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我市在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议在各级财政比较困难情况下,重点加强政策支持,统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关于完成年底前国家督办“三项指标”及“两项治理”工作的建议

  从调研获取数据看,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与2020年要达成的国家指标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创新公办园模式保供给

  我市已谋划启动新型公办幼儿园办园模式试点工作,各区、县(市)应在创新机制上多做文章,采取多种形式扩充学前教育资源。

  建议学习借鉴陕西省石泉县关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经验,大力推进“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办园模式。石泉县的做法是:实行“公建民营”,即政府免费提供办园场地和园舍,举办者投资保教设备,自主聘用教职工并自主管理,可有效引入民间资本,极大缓解幼儿园教师无编制和财政供养负担过大问题;实行“民办公助”,即举办者投资场地和园舍、自主聘用教职工并自主管理,政府给予一定扶持奖补资金,可有效解决幼儿园投入过大、政府现有财力无法一次性承担的问题。

  建议积极挖潜扩大增量。大力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幼儿园。通过利用疏解腾退空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采取以租代建等多种方式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街道办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为缓解中关村地区入园学位紧张状况,北京市政府支持中国科学院把一所闲置的办公楼改建成幼儿园,北京市和海淀区两级财政通过生均补助保障幼儿园持续运行。我市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都有闲置办公楼,包括教育部门也有闲置校舍,建议学习借鉴好北京市这一做法,扩大公办园招生规模。

  强力推进小区配套园治理达标

  截至2020年8月,我市尚有62个需要继续推进治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充分利用好此次契机,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和部门责任,签订责任书,全力完成治理工作。

  建议充分发挥属地政府及发改、资源规划、住建、教育等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加强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及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小区配套园属于国有资产的,有需求应举办的,建议由属地政府牵头,先移交使用权,再陆续移交产权,由属地政府办成公办园或“国有公助”性质的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属于民营企业的,建议由住建部门牵头,属地政府配合,共同与开发企业协商减免房屋出租资金,保证小区配套园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产权属于个人购买的,建议由属地政府负责进行政策引导,积极帮助其兴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同时,应对新规出台后新建小区严格执行《哈尔滨市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做好移交和使用工作,避免产生新的问题。

  坚决取缔无证园

  这也是国家要求完成的一项硬任务,建议将无证园治理列入市与区、县(市)两级政府专项治理,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由区、县(市)政府主导,住建、消防等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卫健部门配合,一园一案,开展联合攻坚。整治过程中应注重政策宣传,通过电视新闻、网络媒体等方式对中央、省、市有关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文件精神进行广泛宣传,并重点对清理整顿的内容、时间节点、无证幼儿园隐患等内容进行报道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的原则,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进度表,按时间节点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对可扶持提升、能够达到办园标准的,要积极帮助,及时颁发办园许可证,使其正规办园;对经过限期整改还不能达标的,应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应抓好被取缔幼儿园幼儿的妥善分流,确保整治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发展普惠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建议

  改革成本分担机制 落实政府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投入责任

  应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建议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逐步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与区、县(市)两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尽快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并确保省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落实到位,为普惠性幼儿园良性发展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建议借国家督办契机,积极向省里争取地方教育费附加给予专项支持,优先用于经济有困难的区、县(市)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同时应加大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各类债券和各级公益基金项目力度,做好项目资金配套,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在建项目强化缺口资金支持,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施工进度,对已规划的项目积极督促开工,争取早日建成。

  应实行困难群体政府兜底,优先保障学前孤儿、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入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免除其保教费。

  认真研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问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健全支持体系 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教师保障水平

  应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建议改革公办幼儿园传统人事管理制度,突破编制瓶颈,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非在编教师,实行公开竞聘上岗、择优聘用,使其与公办园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建议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的指导意见》,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障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在奖励评优及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地位,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应建立幼儿教师队伍常态提高机制。目前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教师缺口较大,流动性较高,培训进修机会较少,教师资格证持证率偏低,缺乏中坚力量。建议支持我市师范院校和幼教师范专科学校做大做强学前教育专业,加快“本土化”幼教师范生定向培养,联合优质公办幼儿园设立“二元制”师资培养试点项目。建议设立全口径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实行公办、民办教师师资培训统一管理制度,扩大师资培训,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进修培训、教育科研等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和权利。

  加强区域统筹 补齐农村学前教育短板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乡镇、农村幼儿园,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每个乡镇都要建立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一方面是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经费保障困难;另一方面是乡镇适龄儿童逐年减少,很多乡镇中心幼儿园入园率较低,甚至出现“空壳”现象,资源闲置造成浪费。

  针对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与闲置并存的现状,建议各区、县(市)应针对实际,合理调整和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把规划做细做实,尤其应坚持撤建并举,整合乡镇资源,着力补齐农村特别是乡村幼儿园规划建设短板。结合实际条件,由区、县(市)和乡镇政府共同出资创办一部分流动性幼儿园或微型幼儿园,向不能正常入园的孩子定期提供幼儿教育和家长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学前教育教师城乡对口帮扶机制,加强城乡幼儿教师交流,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整体师资水平。同时健全农村片区教研机制,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的指导和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保教水平。因地制宜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幼儿园课程,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实行有效监管 积极营造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良好环境

  应压实责任,加强协同作战。建议建立市、区县(市)两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更好发挥教育部门牵头作用的同时,应进一步细化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签订责任书,把好的政策和措施落地做实。同时建议将学前教育指标具体量化纳入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整体年度目标考核中,进行考核奖惩。

  应加强对规划执行落实的监督。在及时调整和完善全市幼儿园布局规划的同时,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确定每所幼儿园的具体位置、范围、建设规模和完成时限。建议将幼儿园布局建设规划以区、县(市)政府名义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评估标准,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与分类管理,并统一标志,向社会公布,确实保证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园质量,规范办园行为,创造政府、家长、孩子、办园者多赢的学前教育发展局面。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举办公办性质园

  哈市五方面发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大力发展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是党和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要求,哈市将进一步增加普惠性资源总量、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做好居住小区配套园治理、规范办园行为、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平稳发展,持续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哈市将公办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举办公办性质园;落实好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多种方式增加普惠资源供给;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园,多措并举提高入园率。

  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加强教研体系建设,健全教师培训制度,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探索建立公办园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并为农村地区培养补足教师队伍。

  落实好我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确保小区配套园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建设、移交使用;在老城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时,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幼儿园,确保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督导各区县(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靠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人员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动态监管;继续开展无证园专项治理,持续加大被取缔园监管力度;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

  研究制定我市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的配套措施和综合奖补政策,发挥“互联网+教育”优势,通过教育云平台向普惠性民办园提供“云教研”资源,建立区域性“一公带多民”互动联盟,促进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质量大幅提升。

  委员建言献策

  借鉴先进经验破解突出问题整体提升我市学前教育质量

  市政协十三届二十次常委会会议大会发言摘编

  学前教育是奠定国家未来人才竞争力的事业。22日,市政协召开十三届二十次常委会会议,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先后围绕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创新办园体制机制、完善幼儿园收费定价机制、加大对乡镇学前教育扶持力度、健全公办幼儿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等建言献策,旨在进一步推进我市发展普惠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坚持“两个原则”、用足“两个空间”、把握好“两个关系”

  政协道外区委员会

慈元忠

  幼教事业关乎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民族的未来。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幼教事业的发展现状,建议相关部门坚持“两个原则”、用足“两个空间”、把握好“两个关系”。

  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提质增效的原则。我们既要客观冷静地面对现实,又要应对幼教事业的发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把握公办园的发展节奏,规范民办园的发展,引导无证园的转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所有幼教事业发展的相关方用足力气,共同办好我市的幼教事业。因为办好教育不仅能以教惠民,还能以教留人,以教招人,从而实现以教兴市。

  应用足房舍空间和政策空间。建议市政府整合盘活老旧城区中小学校闲置的校舍资源,以房代投,并以无偿使用的方式办公有民营幼儿园。建议政府就我市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做出合乎市情的规定,在政策空间内既保证收费标准的相对稳定,又随办园水平的提高而适度提高收费标准,以使收费标准弹性有度,合理合规,从而更积极有力地发挥收费标准的杠杆调节作用,保证我市幼教事业平稳有序、提质增效发展。

  应把握好严格管理与搞好服务、政府投入为主与社会补充为辅的关系。鉴于我市幼教管理和幼教科研人员严重不足,建议全市硬性充实负责幼教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并建立准入标准及定期轮训制度;建议充分发挥我市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的作用,把我市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建设成为幼儿教育“产学研”的重要基地。建议政府投入应有一定的比例用于对幼教发展的奖励。同时大力倡导幼教事业发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民办园的收费中,应硬性规定一定的比例用于办园条件的改善。政府教育督导室应加强对幼儿园的定期督导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督导评估结果并用好评估结果。

  创新办园体制机制 挖掘本地公办普惠园潜力

  特邀专家、市教育研究院学前教育部主任 王桂秋

王桂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学前教育列为重大民生工程,进行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不断加大投入,努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学前教育仍是基础教育中发展最薄弱的阶段。在财政资金短缺情况下,如何实现国家要求的“普惠率”目标,在困局中开新局,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应创新办园体制机制,为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提供新动力。

  应转变发展观念,明确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定位,在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探索公办民助、公办民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办园形式。应借鉴外地经验,制定稳定、长期的有利于学前教育普惠、良性发展的政策。山东省规定,在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条件不具备的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方式,按照约定条件,无偿委托公办园、学前教育专业机构、社会团体、民办幼教集团等,举办成资产国有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成都市针对老城区无法新增公办园点位问题,在确保幼儿安全的前提下,突破部分标准,举办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

  我市企事业办园曾有过辉煌历史,20世纪80年代,哈飞、东安、哈师大、哈工大,军队、研究所等都办有幼儿园。上世纪90年代随着企业改制,这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或停办、或转制、或萎缩,目前尚存的大多数事业单位幼儿园只招收本单位职工子女。建议政府挖掘我市企事业单位办公办普惠园潜力,从政策和资金层面给予支持,使其焕发新的活力和生机,从而扩大公办园招生规模。同时应挖掘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以及优质幼教集团等社会力量办普惠园的潜能,采取委托、合作等灵活方式,办成公办性质的普惠园。应完善成本分担机制,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建议我市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借鉴其他地区普惠园成本分担的做法,保障普惠园“惠而不伤”,既普惠又优质。

  完善幼儿园收费定价机制 做到普惠性与个性化相结合

  民盟哈尔滨市委员会

 

姚书元

  幼儿园收费定价机制是实现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科学、合理的收费定价机制不仅能够有效分担学前教育经费的不足,更能促进社会公平和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我市幼儿园现行收费标准是以2017年发布的《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2018年发布的《哈尔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依据制定的。现行机制下幼儿园收费定价存在价格标准相对固化、相对统一、相对偏低等问题,不能及时反映办园成本时间变化、不能反映办园成本的园间差异、部分幼儿园难以正常运转。

  应提高认识,确保幼儿园定价有先进理念支撑,建议各级政府和幼儿园高度重视幼儿园发展,收费定价充分考虑适龄儿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既要从当前实际出发,又要为儿童长远发展考虑。幼儿园收费定价应保障其自身能够提供优质教育,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幼儿园收费标准,确保幼儿园的经费足够其提供丰富的教学内容和项目、培养优秀的师资等,保障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到高质量教育。幼儿园收费定价应做到普惠性与个性化相结,建议幼儿园收费定价坚持普惠性原则,努力实现教育公平;同时为有需求有能力的家庭制定个性化服务,在实现普惠性的同时满足不同层次的学前教育需求。

  应实行动态定价机制,运用数字化手段科学核定收费标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构建成本核算数据库,初步建立以办园成本、财政投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为主要自变量的收费定价模型,实行动态定价机制。应规范定价程序,保证幼儿园收费定价合理可行,通过召开座谈会、风险评估会、听证会等,广泛听取幼儿园管理者、家长代表、相关管理部门等各方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收费定价模型和收费标准。应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办园质量提高,在实行动态定价的基础上,增加定价弹性,通过市场调节不断完善幼儿园收费定价机制。变生均定额补贴为班均定额补贴,降低幼儿园成本,采取班均定额补贴方式,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普惠性幼儿园班均补贴标准。

  加大对乡镇学前教育扶持力度

  市政协委员、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郭红

郭红

  学前教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极为重要阶段。经过各级政府多方面努力,哈尔滨市城区的学前教育尤其是普惠性学前教育有了很大程度改善。但我市乡镇学前教育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尤其在师资培训、教师编制及资金投入等方面需要认真思考,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乡镇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

  应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公办园和民办园,切实解决乡镇幼儿入园难问题。根据各乡镇村屯的实际情况,设立专项资金,为偏远村屯居多的乡镇中心幼儿园配备专用车辆与安全保障人员,制定安全责任制,定期培训司机和安保人员,保障幼儿的交通安全,保证学前儿童的入园率。

  应尽力解决乡镇幼儿教师编制、待遇问题,建立教师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各级主管部门应拨付出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保证农村幼儿园的生存成本,保证每位幼儿教师至少每年参加一次不同形式的学习培训。建议每年派教师到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师范类高校插班进修或利用寒暑假集中培训,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建议建立城乡幼儿园帮扶联盟,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对口支援,帮助乡镇幼儿教师尽快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议借助在哈高校资源,借力发展,建设农村幼儿园实习基地。建议积极开展园内教师新老结对、青年教师互帮互学活动,组织开展幼儿教师基本保育教育技能考核。建议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资源,采取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节约资金和时间成本,加大教师培训力度。

  应制定全市统一教学指南和教学大纲,规范学前教育内容。各园所可根据教学指南进行规范化的教学设计,以幼儿健康发展为中心,根据课程目标、幼儿特点、教学目的和教学环境选择适当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有特色、个性化、课程目标明确、符合幼儿成长特点的教案,以活动和任务为载体,以灵活丰富的活动形式,充分体现寓教于乐的教学理念,让孩子在玩中学,学中玩。

  健全公办幼儿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民进哈尔滨市委员会

樊艳红

  近年来,我市积极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推进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促进了教育公平,提升了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但仍存在发展不均衡不规范的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就是办园经费不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规范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益。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到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建议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加强督导考核。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均衡的发展原则,将学前教育纳入到社会发展规划中,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学前教育经费增长机制,确保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经费支出中的合理比例。强化资金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联动检查机制,强化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工作绩效考核。

  建议尽快落实编制,提高财政供养比例。按照《黑龙江省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为幼儿园核定编制。逐年招聘幼儿教师,一方面减轻幼儿园经费负担,另一方面补充幼教队伍。建议动态调整生均经费和收费标准,合理分担成本。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该家庭担的,根据家庭收入逐年提高情况,适当增加收费额度,从而满足幼儿园发展需求。公办园应加强自身宣传,扩大影响力,主动向教育基金和社会组织申请助幼善款,作为积累保存下来,以应对突发情况。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开源节流,比如疫情期间生产自救的系列举措,不妨可以作为一种补充经费的常态措施。

  健全支持体系 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市政协常委、市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赫维辛

赫维辛

  当前,幼儿教师整体素养不高,亟须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给编制、提待遇、搭台子、强培训、加荣誉,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安心从教、热心从教,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应激活编制存量,积极落实公办园教师编制。建议按照黑龙江省幼儿园教师编制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哈尔滨市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标准》,合理确定师幼比,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推动其他学段教师合理向学前教师流动,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应完善学习培训激励机制,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建议加强幼儿教师学习培训分类指导,科学制定各学科学习培训的学时学分,实施奖学金制度,对学习进修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激励。各级财政应安排幼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将民办园培训列入培训体系,形成系统化的幼儿园教师培训机制,突出抓好新任教师和农村教师、转岗教师培训。建议加强对名园长、名教师的培养,实施骨干教师、园长培养工程。建议建立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为所有乡镇及薄弱幼儿园提供帮扶工作保障资金。建议搭建幼儿教师学习资源网络平台,完善线上线下融合培训途径。建议落实普惠幼儿园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组建专兼结合专家指导队伍,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建议实施幼儿教师合格证制度,保证持证上岗。

  应健全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建议建立幼儿园教师职称、骨干(科研)教师评聘体系,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工资、保险、评优、培训等政策,将幼儿教师评职、评优、评骨干单独成系列,使他们享有和中小学教师一样的待遇。争取将幼儿园教师等同于中小学班主任,设立幼儿园班主任津贴。加强财政补贴,提高临聘教师的工资待遇,优化工资结构,确保基本工资,提高绩效工资。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
  作者: 阴祖峰 范子龙 )
  编辑: 曲晨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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