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杂物导致下水道堵塞返水,对于这个生活中常见的邻里矛盾源,法官、社区负责人、片警、社会学者从各自的角度给出了建议,看看他们是怎样“把脉”下水堵塞问题的吧。
法官
楼下被泡,楼上业主平均担责
“居住在楼房的居民,因下水返水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责任主体对被造成损失的一方给予赔偿。如难以确定楼上谁家倾倒的污物将下水管道堵住,则所有楼上业主都应该平均担责。受到损失的居民可以将自家楼上业主全部列为责任主体。”南岗法院民一庭法官梁超说。
他表示,作为基层法院民庭,这类案件是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仅民一庭每年就成功调解多起类似案件。此外,调解未果、诉讼判决的案件也有十几起。”
梁超还介绍了他们曾经受理过的一起比较典型的案件:某小区因下水管道堵塞3楼民宅返水,污水淹了2楼民宅。最初2楼业主只把3楼邻居作为被告诉讼,但3楼邻居觉得自己承担楼下损失太冤枉,就进行了上诉,要求2楼业主遭受的损失应该由3楼到8楼的6户业主共同承担。
市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认为此案对原告造成财产侵害的主体应该是原告楼上同户号的所有业主。于是决定将此案原告楼上的6户邻居都列为被告,现基层法院已经按照市法院的精神,将原告楼上同号业主都追加到责任主体中,平均担责。
社区
现场定损调解 “法律诊所”援助
作为基层社区,也常见居民因下水堵塞造成损失产生纠纷的事件,道里区兆麟街道办事处兆麟社区书记王迪和社区干部们的做法值得借鉴。
在兆麟街道办事处兆麟社区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遇到居民之间因上下水问题造成损失、产生纠纷的事件,社区干部得知后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先找到双方当事人,初步确定损失,然后以第三方身份进行协调,争取做通当事人工作,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互谅。
王迪说:“大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只要通过耐心沟通,讲清道理,最终多数矛盾都得到了化解。只有少数当事人最后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当然我们也有‘法律诊所’,每周定期有哈尔滨工程大学的法学教授‘坐堂’,免费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也为纠纷双方提供持续的法律援助,最终促成因上下水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妥善解决。”
片警
及时寻找当事人 让邻里不“堵心”
“群众在生活中求助的警情在日常接警中占比较大,这其中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房屋漏水、下水堵塞、噪音扰民,也是造成邻里纠纷的事件。”南岗公安分局花园街派出所教导员张洪斌说。
接到这类警情,民警都会及时赶到现场。“最重要的就是用最快的速度找到相关当事人,减少损失。所以,一般我们到场如发现当事一方无法联系,会利用大数据警用资源及时寻人或者找到有关部门,然后再做好群众工作或协调有关部门积极解决困难,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他表示,关键是不能让居民之间“堵心”。“用耐心和爱心去做百姓工作,化解他们的心结,共同构建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这是我们基层公安干警最大的体会和愿望。
社会学家
“刚柔相济”构建新时代邻里关系”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教授曲文勇认为,现代邻里关系是个大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方面应该有一些刚性的规定,对居民在生活中一些行为起到制约规范的作用。比如下水管道里不允许随意倾倒垃圾、小区里遛狗要拴好狗链等,避免扰民。这些都应该用一定的规章制度来约束的。因为人的素质不一样,所以用制度和法规来加强管理,这是刚性的一面。
另一方面是应该大力倡导社区公益服务,这也是构建新时代邻里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人文关怀的体现。现在各小区单元居民基本都有微信群,有一些热心公益的居民经常在群里提醒大家诸如“请不要往下水道里扔杂物”“明天早晨停水,请储水”“后天供暖公司加压,请家中留人”等,这些温馨提示都很好,是一种柔性的人文关怀。作为社区、物业等单位应该加强引导和服务。目前看哈尔滨许多小区都做到了,当然也有一些小区做得不尽人意,需要逐步改进。这两个方面应该是刚柔相济,也是构建冰城和谐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