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随着一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张强(化名)被法院判决永久失去对自己两个女儿的监护权。坐在申请人席上的王华(化名)终于喘出一口长气,如释重负。据了解,这是哈尔滨市宣判的首例人民检察院撤销监护权支持起诉案。
居住在哈市某区的张强与王华结婚多年,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今年17岁,小女儿今年12岁。2019年7月,一个晴空霹雳让王华悲愤交加。她得知从2016年冬开始,丈夫张强就开始对大女儿小兰(化名)进行性侵,而当时小兰还不满14岁。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兰有了自我保护意识,于是将事情告诉妈妈。王华愤然报警。
经审查,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对被告人张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最终认定,张强作为父亲,采用强迫手段奸淫未满14周岁的亲生女儿,并长期打骂,使其产生精神强制,不敢对父亲的行为做出反抗,其行为违背人伦道德,严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4年。
据检察官介绍,张强长期对王华实施家庭暴力,王华性格懦弱始终隐忍,而这并没有换来丈夫的可怜和收敛,却使其将魔爪伸向了青春期的女儿。近3年来多次背着王华对女儿小兰进行性侵,后来甚至开始限制小兰与异性交往及其人身自由。
检察官认为,张强作为小兰的监护人,严重损害了小兰的身心健康,依法不能继续担任小兰的监护人,且根据他的侵害行为特征,无法保证小女儿在他的监护下不受侵害。于是向王华告知其有申请撤销张强对两个女儿监护权的资格,并在她决定提出撤销监护权申请后,帮助其起草民事起诉状、立案、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支持起诉。
11月11日14时,撤销张强监护权资格案在双城区人民法院开庭,代理律师当庭出示了张某具有家庭暴力、长期性侵女儿的有力证据,阿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人参与庭审,并发表支持王华撤销张强监护权的意见,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撤销了张强对其两个女儿的监护权。
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程立华表示,希望此案能够引起未成年人监护人以及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视,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不仅仅是父母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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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形可撤销监护人资格
■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3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