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规范摩托车通行秩序,减少涉及摩托车的交通安全隐患,结合本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哈尔滨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年1月1日起,在市区内部分区域道路实施限制摩托车通行的管理措施。
据了解,限制通行的摩托车指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除机动车号牌为黑A牌照以外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四环路(绕城高速)围合区域(不含四环)、哈尔滨新区的平房片区和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区域内通行。
黑A牌照摩托车每日20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三环路(阳明滩大桥、达康路、电碳路、化工路、滨北桥、中源大道、祥安南大街)围合区域(含三环路)内通行。黑A牌照摩托车全天禁止在市区内部分桥梁和道路通行。
另外,警用、环卫等公务用摩托车不受这些规定限制。违反这些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