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少数市民抱有侥幸心理,违规违法燃放、售卖、储存烟花爆竹。截至2月18日,我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187人次、车辆491台次,教育训诫420余人次,治安处罚16人,收缴烟花爆竹805件。
12日晚,道里公安分局民警巡逻至三环路与友谊西路交口附近时,依法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赵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宣传教育。
14日17时许,道里公安分局民警巡逻至某村时,现场收缴违法行为人王某和王某某正在售卖的非法烟花爆竹5箱,价值约500余元。经审,两人对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和王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近期,哈市警方将继续加大力度,严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和违规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行为,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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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咋规定的?如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