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捕食河里的小鱼时,3只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矶鹬“误入”捕鱼人下的地笼当中,多亏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并解救,它们现已被野外放生。
天气转暖,候鸟迁徙回归。为进一步确保野生动物和候鸟的安全,林区公安局方正分局吉岭派出所积极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5月8日上午,吉岭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吉岭施业区(造纸厂四号坝)处时,发现了一个地笼,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地笼里有3只野生鸟,民警立即驾车将它们送到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部门。经工作人员检查,这3只鸟未发现明显伤痕,在进行补充食物、喂水等常规救护后,民警将它们野外放生。警方提醒,地笼属于非法猎捕工具,禁止使用地笼捕鱼,一经发现,地笼将被依法收缴并销毁,使用禁猎工具捕鱼者也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经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许青教授辨认,这是矶鹬,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小知识
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矶鹬(jī yù)。警方供片
矶鹬,是鸟纲、鹬科的小型鹬类,栖息于低山丘陵和山脚平原一带的江河沿岸、湖泊、水库、水塘岸边,也出现于海岸、河口和附近沼泽湿地,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