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报
2011年02月23日 05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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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田苗)曾在沈阳工作八年的郭奥博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想在家乡缴纳养老保险。却被告之无法续交,小郭弄不明白,他这八年异地养老保险,怎么办才能接续上。
郭奥博说,2000年至2008年他在沈阳上班,其间单位给他交纳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08年,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返哈时,将沈阳的养老保险关系都转到哈市。小郭说,考虑到经济宽裕了,打算重新续交养老保险,到社保局查询,得到的答复是“办不了。”小郭说,外地的劳动养老关系不能续交,以前交了八年的费就这样白白作废,太可惜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有一部分市民将异地养老保险迁回哈市后,未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建户手续,因此不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如果因种种原因未能办理养老保险续接,需要查询目前个人账户具体状态后,补充需要的手续再办理养老保险接续。办理时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终止转移单、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存档介绍信(有档案的人员)、户口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商银行的结算存折等手续。
记者帮小郭到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得到的答复是,区社保局信息库内没有小郭曾经办理养老保险的信息。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下,可能是小郭从沈阳返哈时,只办理了养老保险的转移,回哈后未在哈办理接收手续,未建立个人账户。小郭建立个人账户后,通过查询其异地参保缴费凭证,记录他参保的起始时间、实际缴费的月数及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等信息,以便于今后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