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巡察利剑 净化政治生态
哈尔滨市多措并举推动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2017-07-24 06:23 作者: 史延志 编辑:曲晨辰
 

  被巡察单位长期以政代党,欠缴党费问题突出;违规用人,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单位长期失管失察甚至放任自流,相关法规制度成了形同虚设的“稻草人”——今年4月,哈尔滨市以“点穴式”手法对反映问题较集中的两家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定点巡察,发现12方面35个问题,全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这是今年3月启动的哈尔滨市委2017年度巡察工作中的首轮机动巡察。2017年,哈尔滨市把巡察工作摆在全面从严治党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保持政治定力,把巡察工作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武器,让利剑出鞘,让巡察生威,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第一轮巡察完成了对21家市直单位的巡察,发现问题311个,立行立改43个,限期整改268个,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96个(其中市管干部27人),形成了有力震慑。第二轮巡察已于近日全面启动,将对19家单位进行巡察。

  “一托三”式巡察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巡察是一次政治体检,必须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出发,维护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此次巡察,哈尔滨市安排市直单位60余家,实现全覆盖。常规巡察组建7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方式,开展三轮(每轮两个月)巡察工作。巡察工作着眼发现问题,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干部选拔任用、“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紧盯党委(党组)不放,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巡察重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突出的问题,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哈尔滨市创新方式方法,推进专项巡察向纵深发展。对优化发展环境、扶贫攻坚、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进行重点巡察;对群众反映线索比较集中的一些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以及科所队开展“点穴式”巡察;对市直有执法权、处罚权和大额资金使用权的单位、大型国企开展“延伸”巡察。同时,推进区、县(市)巡察工作,力争在党的十九大前所有市县全面推开巡察工作。结合基层特点,把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巡察重点。

  基层情况千差万别,巡察工作不能搞“一刀切”,必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一巡察组针对巡察对象均为职业学院,具有知识分子集中、生源量大、经费项目多、资金运转额度大等特点,研究细化组内巡察方案,将职称评定、入学转学、科研经费使用、教材图书和仪器设备采购、基建项目管理、社会化服务招投标等作为巡察重点,按时限深入推进,努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求落实落靠。第二巡察组发现市属一高校学前教育实验室设备安装工程招标过程不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存在串标嫌疑;一处新校区工程有6项未通过投资评审,第三标段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按工程概算近5亿元资产长期不入账。

  “巡察+督导”联动挖问题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离不开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德、能、才”型巡察队伍。哈尔滨市抽调精通检察、财务、审计业务的同志组成巡回督导组,作为市委巡察办常设机构,担负“总巡察组”职责,深入市委各巡察组解疑释惑,研判问题,界定线索,指导起草巡察报告,初步形成了“巡察+督导”的工作新模式。

  为当好巡察“顺风耳”“千里眼”,巡察督导组把发现并解决问题作为巡察督导的生命线,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组织纪检、组织、审计、信访、财政等部门,向各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案件查处、信访举报、班子建设、专项审计和财政资金使用等基本情况,为巡察组提供“物资弹药”。建立线索核查直通车制度。巡回督导组在取得授权后,可直接与纪检、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联系,在线索认定和初核上快查快办,体现巡察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巡回督导组在实践中履行工作指导职能,为各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撑。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制定巡察工作方案,使方案充分体现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指导巡察组制定个性化谈话提纲,有效提高谈话技巧、谈话策略。深入梳理审计报告等资料和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剥丝抽茧,让违纪违法暴露在巡察“探照灯”“显微镜”之下。

  第一轮巡察启动以来,巡回督导组共深入市委各巡察组10余次,解答认定财务、案件等各类专业问题40余个,直接配合巡察组约谈被巡察单位相关人员17人次,提高了巡察组工作效率,为巡察组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

  “三个一体化”促党建巡察同落实

  被巡察单位一位领导通过同学关系联系巡察组内某组员聚餐,廉政监督员从他们的电话沟通中听出端倪,及时提醒这位组员,令其认识到问题性质,谢绝了对方邀请。

  这是发生在哈尔滨市委巡察组内部的一件小事,反映出的却是巡察组内部加强党的建设、坚定政治方向、以党的建设统领巡察实践的大情怀。2017年巡察工作中,哈尔滨市各巡察组均设立了廉政监督员,负责对巡察组成员在巡察工作中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党员思想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加以纠偏。廉政监督员直接对组长负责,瞪起眼,真监督、真负责。整个第一轮巡察期间,廉政监督员共提示警戒组内成员5人次,达到了红脸出汗、防微杜渐的目的,有效消除了跑风漏气以及不廉洁风险。

  为切实加强巡察机构党的领导,今年年初,哈尔滨市7个巡察组均成立临时党支部,由组长担任支部书记,实行“一岗双责”,确保党建工作与巡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同步开展“一学二谈三报四评议”工作,即临时支部每周开展一次党章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支部书记每轮巡察中间都要找党员谈话、党员与党员之间谈心,及时解决思想和工作中的困惑和难题;所有党员不定期汇报个人思想动态、汇报工作成果和下步工作打算,确保巡察工作定位准、思路清、方向明;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开展党员评议活动。通过学党识、谈认识、明方向、找差距,以严肃党内政治纪律为重点,以突出党的政治巡察为导向,大力推动党建工作促进巡察工作的常态化运行。

  日常学习与组织建设一体化、党建工作与巡察工作一体化、日常管理与考核一体化——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推行“三个一体化”,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延伸到巡察一线,实现了党员无缝隙管理,使学习教育不留死角、全覆盖。同时,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摒弃临时观念,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巡察铁军”。

  整改需“复诊”不合格要“补课”

  巡察是一次政治体检,查出了病,更要治病。发现了问题不能迂回而过、不解决问题,否则巡察的震慑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哈尔滨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在巡察环节,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直接找书记说事,一针见血,挑明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在反馈环节,要不修饰、有“辣味”,直指问题、不留情面,指出病症、揭示病因、剖析病害,传导压力、明确责任,坚决防止走过场。在制订整改措施环节,认真审查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的全面性、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不合格的退回重来。在提交巡察整改报告环节,要重点审查主要问题解决了没有、移交事项办理了没有,对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要“补课”,推进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治了病,尚需复查,以防有些单位整改动作迟缓、浮于表面,一些问题边改边犯。在回访环节,盯住问题不放,据实核查交办工作完成情况,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结论。专门成立督办回访组,对省委专项巡视及2016年度巡察限期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回访,重点检查在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较多、涉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建立成果运用台账制度,对账销号,对应付整改、虚报瞒报的严肃问责,发挥“回马枪”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