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相关重要论述(14)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2017-08-22 16:47 作者: 编辑:卢丙武
 

  2013 年 7 月 11 日至 12 日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

  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捞资本、谋升迁,不惜动用人力物力财力,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有的领导干部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甚至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为自己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甚至到了欲壑难填、 蛇欲吞象的地步,其中的动因不就是一个“私”字吗?有人说,现在不要讲 “大公无私”了,因为干部的合理合法利益也要承认,应该是 “大公有私” 。这是一个谬论!干部合理合法的利益当然要承认,也要保障,但这同私心、私利、私欲不是同一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 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如果连这一点都不讲了,我们党还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吗?还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吗?作为共产党员,作为党的干部,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 权力观、 事业观, 才能把群众装在心里, 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