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综合评议办法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2018-06-06 17:11 作者: 编辑:胡英男
 

  为深入落实市委领导关于加大作风整顿工作力度的指示精神,按照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工作会议部署,对今年的评议工作进行创新提升,综合运用即时评、上评下、下评上等六种方式进行动态评议,营造多方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评议工作科学化水平,持续发挥评议工作对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推动作用。

  1.窗口服务即时评。6月份完成平台设计和建设,并投入使用。市直所有办事窗口设置专用二维码,事项办理后,服务对象可扫码,给出好差各档次评价。作风评议组进行后台差评统计,统计结果每月通报一次,督促整改。年终,根据差评情况,给予主管市直单位适当减分。

  2.区县评市直。请区、县(市)党政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对市直单位指导和服务基层情况,按照优秀(占比50%)、良好(占比35%)、一般(占比10%)、差(占比5%)四个档次给予评级,7月、12月各进行一次。作风评议组根据评议档次给市直各单位确定本环节分值,作出通报。

  3.市直评区县。请市直各部门按区、县(市)两个序列,评议对口区、县(市)直单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7月、12月各进行一次,给出横向排序,根据综合排序确定分值,作出通报。

  4.横向比较评。按市直、区、县(市)三个序列,请市直单位一把手,区、县(市)党政一把手,根据实际掌握情况进行互评,市直互评仍按档次,区、县(市)互评仍按排序,10月份进行,根据评议结果给出相应分值,作出通报。

  5.服务对象网上差评。10月份,在市政府门户网上设立评议专栏,请服务对象按市直、区、县(市)三个序列公开进行差评,根据统计结果进行综合评分,作出通报。

  6.代表委员评。明年1月市“两会”期间,会上请基层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00名(随机抽取)代表企业、群众,仍按三个序列,分别给出档次和排序,作风评议组汇总给出分值,作出通报。

  每批次单项评议通报后,排名靠后单位要深入剖析,围绕差距和问题抓整改;对连续排名靠后单位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必要时还要进行组织处理;在六项评议基础上,明年初,作风评议组在综合分析六项评议结果可信度、可比性的基础上,提出各项评议分值占比,计算总得分,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