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阿什河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5月17日,道外区组织区委宣传部、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信访办、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道外公安分局、市国土局道外分局、市规划局道外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道外分局、道外消防大队、团结镇、民主镇、水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阿什河沿线影响防洪排涝、破坏水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26个“四乱”违法点位进行了集中清理拆除。
6时,工作人员兵分多路,来到阿什河沿线水泥厂段、丰果村联胜村段、香坊与道外交界处至先锋路段等点位“清障”。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建有的是砖混结构的厂房,有的是仓库,还有的为钢架构筑物等。这些违建不仅影响防洪排涝,还会破坏水生态环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一处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仓库、厂房等纷纷被夷为平地,吹响了道外区“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集结号”。
据了解,按照《黑龙江省集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行动方案》(省总河湖长令第1号)及《黑龙江省河湖和水库“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哈尔滨市河湖和水库“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道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像整治“大棚房”一样,全面排查,依法处理;并成立道外区“清四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分成8组,对阿什河沿线全面梳理,逐项排查,对违建设立台账,作为“清四乱”专项行动的依据。
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针对阿什河沿线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5月9日至11日,道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媒体上连续发布《清障令》,执法人员到现场下达《清障令》,责令相关单位(个人)接到《清障令》后七日内(2019年5月10日0时起至2019年5月16日24时止)自行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清除,将强制清除,清障所需费用由相关单位(个人)自行承担。
鉴于相关单位(个人)接到《清障令》后七日内未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道外区组织多部门对阿什河沿线的26个违建点位、54处建筑物作为第一期拆除目标予以强制集中清除。5月17日,道外区共出动工作人员450余人,大型机械5辆。截止当日17时30分,阿什河沿线26个违建点位的54处建筑物强制清除完毕,共拆除违章建筑物21000余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