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酒类、食用农产品等18类食品的237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抽检。其中,哈尔滨市道里区天合酿酒厂生产的火丰红高粱酒不合格,规格为1000ml/瓶,生产日期为2016年2月19日。
该批次火丰红高粱酒不合格原因是酒精度不合格。酒精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该项目标准值为41.0~43.0%vol,而实际检测值只有37.3%vol。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含量,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
对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