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哈尔滨市2020年保障性住房资格三类及优先优待申请配租家庭摇号配租公租房有关事宜的公告》,各区政府应在今年12月19日前完成本区公租房登记摇号配租工作,具体配租工作以各区政府公告、公示及工作实施为准。
本次公租房摇号配租范围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辖区内已取得《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家庭类别为三类及优先优待申请配租家庭,已配租公租房家庭及2017年12月以后参加公租房摇号配租的中号放弃家庭除外。
此次筹集可供分配房源为哈尔滨市主城六区内房源,根据各区申报的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配租家庭2499户,按照“人房比”1∶1.1的比例匹配房源2755套,配租中号率为100%,最后申请配租家庭及配租房源情况以各区政府公告、公示为准,详见各区政府网站。
本次摇号配租工作由市级统筹,各区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采取申请配租家庭逐个点击电脑随机摇号配租的方式,按信息公布、公开摇取意向登记配租顺序号、登记摇号配租、签订装修及租赁合同、办理进户入住等步骤实施。
各区政府根据本区公租房摇号配租实施方案内容,通过哈尔滨日报、生活报、市政府网站、区政府网站、公证部门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摇号配租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工作安排、要求、意向登记配租顺序号及登记摇号配租摇取结果等相关内容。申请配租家庭应对所在区政府公布的配租公租房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家庭实际,提前做好登记配租准备。
本次摇号中号家庭自行放弃所配租的公租房,视为自愿放弃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在签订装修及租赁合同或进户入住前,如配租家庭不再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应退出公租房保障。
1.三类家庭为符合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2.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如下情形的,给予优先优待审核登记:
(一)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二)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
(三)建国前老军人;
(四)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五)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
(六)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无配偶、无子女的孤寡老人;
(七)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咨询监督电话
道里区住建局:84504832 道外区住建局:88985328
南岗区住建局:82701912 香坊区住建局:58629916
平房区住建局:86504745 松北区住建局:88107961
网址
市政府:www.harbin.gov.cn 道里区政府:www.hrbdl.gov.cn
道外区政府:www.hrbdw.gov.cn 南岗区政府:www.hrbng.gov.cn
香坊区政府:www.hrbxf.gov.cn 平房区政府:www.hrbpf.gov.cn
松北区政府:www.songbei.gov.cn 哈尔滨新区公证处:www.hrbxqg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