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发展的需要,1954年,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黑龙江省省会从齐齐哈尔迁至哈尔滨。
东北的省市行政区划在上世纪初曾经进行过多次变动,最多时在现黑龙江境内一共有7个省。自1945年11月至1946年4月,黑龙江省境内先后成立了5省1直辖市政府。根据形势变化,东北的省份之后又进行了几次变动,直到松江省和黑龙江省合并,行政区划形成现在的格局。
行政区划调整之后,哈尔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开始实施“三大改造”。“三大改造”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个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重点。改造过程中,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从以加工订货为主逐步向公私合营过渡。1956年1月20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市人委)正式对外宣布:“哈尔滨市101个行业、4440户私人企业已全部公私合营,哈尔滨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伴随着建设和改造,哈尔滨的城市规模也迅速扩大,昔日的郊区已经是工厂林立。当时哈市的公交线路主要布设在中山路、东大直街和西大直街等中心区域,对新城区站点覆盖区域有限。为了解决出行问题,1958年第一条无轨电车线路开通,这条线路连通了多个新建大型工厂与市中心。1963年10月,哈尔滨电车公司对无轨厂机构进行较大调整,乘坐“大辫子车”成了哈尔滨人重要的出行方式。
绘制:孙作范 杨剑涛 刘大群
党史顾问:边清山
1954年8月1日,原松江省和黑龙江省合并,成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成为黑龙江省省会,行政区划更加合理。
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哈尔滨开始实施“三大改造”。1956年1月20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市人委)正式宣布:哈尔滨市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1956年1月22日,全市20余万人集会游行,热烈庆祝哈尔滨市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
1958年12月30日,哈尔滨市第一批无轨电车正式通车由省政府至汽轮机厂,全程6.14公里,配车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