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确保党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哈尔滨落地生效。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擦亮哈尔滨绿色生态城市名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进一步阐释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要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围绕落实“生态强省”战略部署和“十四五”目标任务,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哈尔滨。
要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坚持把“绿色”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着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
要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主动查摆、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全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总抓手,抓紧制定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哈尔滨行动计划,为国家和省如期实现“双碳”目标作出贡献。
要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正向引领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环境保护考核权重,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等,不断夯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岗位责任。
要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出行的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力戒奢侈浪费,努力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有效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法治信仰、强化法治自觉、提高法治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哈尔滨落地落实。
要找准法治建设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统筹考虑法治哈尔滨建设和人民群众需求,把握重点环节和重点任务,认真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立法上,要聚焦经济发展高质量和社会治理高效能,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升地方立法质效;在执法上,要积极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好市区权力衔接机制,加大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力度,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司法上,要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等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司法运行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要切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发挥依法治市委员会作用,指导、推动、督促各协调小组和有关部门落实好党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协调推进法治哈尔滨建设的政治责任。
要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大“八五”普法力度,突出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出一批法治惠企利民务实举措,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观念、优化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