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打着各种旗号,对群众许以高额回报,从事非法集资犯罪。被蒙蔽的群众倾注了大量积蓄参与所谓的“投资”,最终血本无归。非法集资犯罪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哈尔滨市公安局为大家详细讲解4种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希望大家能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哈尔滨市公安局提醒您:莫被利益冲昏头脑,克服贪欲切勿侥幸;珍惜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