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三步障眼法制造的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日前,某网络融资租赁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2014年7月,一个以主打A2P模式的某网络融资租赁平台正式上线,注册资本金1亿元,其主推的6款产品都是融资租赁债权转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0%到14.2%之间不等,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其宣传的“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吸引大量市民参与投资,交易规模快速挤入行业前列。
涉案的网络融资租赁平台对外宣称,该平台是某大型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然而,这却是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平台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相当于把资金从“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不仅如此,平台所属的涉案集团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等,为平台所推出的项目做担保。吸纳的群众集资款项,除了将一部分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仅2015年11月,集团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正常收入根本不足以支付其庞大的开支。
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016年1月,警方初步查明,仅一年半时间,该网络融资租赁平台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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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底,国家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禁止十二项行为;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等。
针对当前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多发态势,公安机关正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金融安全。
提示
“你贪的是它的利息,它要的是你的本金。”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业快速发展,在降低交易成本、激活民间投资等方面发挥了一些作用。同时,一些网络借贷平台存在较大风险。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借贷、网上理财等名义,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大肆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涉及人数多、金额大。
哈尔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低成本高收益等口号兜售高息存款、投资项目等行为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警惕暴利引诱,慎防投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