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计委发布《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到2030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
文件要求,用人单位要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针对职业人群工作压力大的现状,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为处于特定时期、岗位、经历特殊事件的员工,提供心理疏导和援助。
城乡社区建立心理健康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对大学生自杀预防、开展心理危机干预,要建立起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处于心理危机中的人群,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开展有序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