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获悉,哈市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延期至4月20日,逾期仍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失效,车辆将无法获得在哈市从事网约车经营资格。
从今年1月1日起,哈市正式实施《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要求网约车经营平台需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驾驶人要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车辆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证照齐全的驾驶员、车辆方可通过获得资质的网约车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
记者从行业管理部门了解到,哈市首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预登记工作已于2017年11月30日结束。按照原定要求,完成预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持申办材料到市民大厦市交通运输局6号窗口按流程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截至3月31日,绝大部分网约车运输证申请人已经提交了申报材料。考虑到少数申请人因车载设备安装、资格证考取等事项造成延误,决定将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提交时间延期至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