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邮政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快递行业市场,我国首部针对快递行业发布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将于5月1日起开始施行,针对寄件人隐私保护、快件丢失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季度,哈尔滨市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4620.76万件,同比增长39.66%;业务收入累计完成6.66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同城业务量累计完成1476.15万件,同比增长52.04%;异地业务量累计完成3139.95万件,同比增长36.59%;国际/港澳台业务量累计完成4.66万件,同比下降88.03%。与去年同期相比,同城快递业务量的比重上升2.61 个百分点,异地快递业务量的比重下降1.53个百分点。
据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人介绍,随着快递业务量的不断攀升,哈市快递行业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其中,快递实名制成为保障快递包裹安全的措施之一,但同时引发人们对隐私安全的担忧。对此《条例》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此外,在运送途中,因快件损坏或丢失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关于索赔问题,《条例》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另外,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企业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