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兼职刷单”,先让受骗者绑定一张没有钱的银行卡用于“刷单”,再诱导其用支付宝扫描付款二维码,市民佩佩(化名)在微信上被一个陌生人以“兼职刷单”骗局,通过支付宝“花呗”骗走约8000元。近日,宾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以“兼职刷单”名义进行的电信网络诈骗案。
日前,佩佩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招募网络兼职的广告,便添加了名叫“网赚任务”的好友,对方称是境外口碑商户,无需垫付资金,但须绑定银行卡,每刷一单佣金40元。佩佩认为卡里没有钱,即使输入支付密码,也不会有钱支出。当佩佩用支付宝操作里面没有钱的银行卡支付后,支付宝提示“银行卡可用额度不足,请选择下列方式付款(选择后无需再次输入密码)”。此时对方要求佩佩使用“花呗”付款进行“商家代付”。佩佩点击“花呗”付款后发现没有“商家代付”环节,并且不需再次输入密码就显示付款成功。在支付宝的“花呗”额度内,佩佩被“刷”走了7937.93元。
接警后,警方侦查研判资金去向,通过向支付宝公司了解得知,该笔资金通过香港某第四方支付公司与香港某商户结算,已转入此商户账户。办案民警立即与该第四方支付公司联系,在佩佩报警后6个小时内成功追回被骗的7937.93元。
据办案民警杨硕介绍,佩佩扫的支付宝二维码,其实是商家的“收款码”。商家的“收款码”可以选择让用户通过“花呗”付款。骗子骗取佩佩支付7937.93元后一直以退款借口向其索要该笔账单详情,是因为要到实际“付款码”商户那里结算赃款,没有订单详情便无法结算。
哈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提示,对网络信息要做到“三不”: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手机短信及微信传播的信息;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更不要轻易在网上绑定自己的银行卡;绝不向陌生人或可疑账户汇款、转账。万一受骗立即报警,以便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封堵资金和侦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