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报道了买房人通过“骄阳地产”买二手房,入住后发现房子有6.7万余元物业、包烧费等欠款,“骄阳地产”却拖着半年没有解决。报道刊发后,“骄阳地产”相关负责人来到本报说明情况,承认在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承诺在一周内将欠款先行垫付,再向原房主追讨。
昨天下午,“骄阳地产”区域总监周坤、松北区经理金洪亮来到哈尔滨日报,代表“骄阳地产”向本报及读者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周坤说,一般房产交易中,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交房方式及时间,没有特别约定的就按照合同规定,在付完房款当日交房。但由于“骄阳地产”员工工作失误、协调不当,导致买房人付完全部房款后,卖方拖延了5个月才交房,“骄阳地产”也没有及时进行清欠,给买房人造成了很大的麻烦。针对类似情况,“骄阳地产”将根据内部机制,对员工加强管理。
周坤说,昨天看到《哈尔滨日报》的报道后,他才知晓李艳艳夫妇买房遇到高额欠费的事,通过调查确认本报报道属实,买房人确实没有责任,而原房主违约责任很明确。昨天上午,“骄阳地产”已将律师函和告知书发给原房主。“骄阳地产”承诺在一周内先行垫付该房涉及的欠款,并在获得买房人的授权后,依法追究原房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