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群防群控,松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7日发布疫情防控违法违纪情况有奖举报通告。举报人最高可获2000元奖励。
举报奖励范围及内容
1、凡2020年1月17日后从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进入或返回松北区人员、未按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在街道办、乡(镇)、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已经街道办、乡镇、社区排查登记的除外)。
2、近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未主动到所在街道办、乡镇、社区登记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就诊的行为。
3、私自接纳、容纳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刻意隐瞒不报的行为
4、违反取消集聚性活动有关规定,擅自举办酒席、聚餐、聚会等集聚活动的行为。
5、违反禁令进行活禽宰杀交易,野生动物猎杀、运输、交易、加工以及食用的行为。
6、违反禁令,居民小区、村屯、单位未做封闭管理的。
7、违反禁令,对已发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小区、村屯未在显著位置实行挂牌管理的。
8、违反禁令私自经营的。
9、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未尽职尽责,造成重大隐患或重大风险行为的行为。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举报方式及渠道
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情况,以及被举报对象姓名(名称)、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迅速组织查证。
举报电话
区 长 热 线:88072345
公安指挥中心:51190110
举报奖励办法
1、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人民币500 元奖励,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信息奖励人民币2000元,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列支,由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兑现。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2、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的,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